工程建設立項報告是國家選擇建設項目和有根據地進行可行性研究的依據,工程建設立項報告是從總體上、宏觀上對項目作出選擇,因此這一階段是十分重要。一般來說,工程建設立項報告應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建設項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據。
這部分要說明項目提出的背景、擬建地點,提出與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長遠規劃或行業、地區規劃,說明工程建設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如果是改擴建項目,還需要說明現有企業狀況。引進技術和進口設備的項目。
二、產品方案、擬建規模和建設地點的初步設想。
這部分需要說明產品的市場預測,包括國內外同類產品的生產能力、銷售情況分析和預測、同時要對產品銷售方向和銷售價格初步分析等。
三、資源情況、建設條件、協作關系。
這部分需要說明擬利用的資源供應的可能性、可靠性和合理性。建設條件,包括電力、交通、通訊是否便捷、自然條件的適應性,以及建設場地是否滿足生產工藝要求等。有關協作條件如地方材料供應是否滿足生產需要等。
四、生產技術工藝初步方案,以及技術先進合理的初步分析。
如擬引進國外技術,要說明引進的國別以及與國內技術的差距、技術來源、技術鑒定及轉讓等情況。如擬采用國外設備,要說明引進理由以及國外廠商的概況。
五、環境保護方案及分析。
這部門要說明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以及環保達標初步分析。
六、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設想。
七、項目的進度安排。
包括建設前期的工作安排,包括涉外項目的詢價、考察、談判等計劃;項目建設需要的時間;項目試生產達到生產能力的時間。
八、經濟效果和社會效益的初步估計,包括初步的財務分析和國民經濟評價。
以上工程建設立項報告資料僅供參考。詳細資料歡迎咨詢尚普在線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