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立項報告是項目在后續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的重要依據之一。有的項目立項報告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會融為一體,在項目立項報告書通過上級監管部門的篩選之后,再針對項目開展可行性研究。這種常見的審批程序是項目建設前期工作進行決策的重要依據,也是用于進行資金申請,上市等行動的必要環節。項目立項報告包含哪些內容?
項目立項報告作為對項目的一份完整計劃書需要說明以下幾點:
1.項目投資方的介紹
包括項目公司的生產經營狀況,公司名稱,法人代表等
2.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分析
必要性及項目所克服的技術困能或生產產品對當前社會發展的急需程度,是否能解決制約目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問題,重大科學技術是否有能力得以消化吸收,項目建設能產生的經濟社會效益有哪些。
3.項目建設的內容
4.項目建設的目標及任務
目標需要與項目的名稱相吻合,目標要具體且有可操作性,最好在3-5年內可以完成。項目的開發內容有哪些,考核指標制度是什么以及項目的技術創新點,技術難點,人才統籌計劃。
5.項目所屬行業領域的發展現狀
包括國內外的技術擁有情況,專利產權和相關標準;國內的工作基礎等。
6.項目計劃實施年限和費用預算
包括項目的產業化推廣前景,年度計劃,經費預算。
7.項目建設的支撐條件和實施方案
以上是項目立項報應包括的大體內容,項目立項報告的編制需要做到科學客觀。如果您有撰寫項目立項報告的需求,歡迎聯系致電尚普華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