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的出臺,標志著我國投資管理體制的改革,決定中明確要求,對于重大項目以及限制類項目,實行政府核準制,其他項目實行備案制,企業需編制向政府申請項目立項申請報告,在報告中對項目內容、方案、經濟、環境、社會影響等進行闡述,由政府主管部門進行審批。以下是關于向政府申請項目立項申請報告主要內容:
向政府申請項目立項申請報告大綱
第一章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節項目名稱
第二節項目建設承辦單位
第三節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四節公司簡介
第二章項目選址與項目用地規模
第一節項目選址
第二節項目用地規模
第三節項目用地控制指標
第三章項目主要工藝介紹與設備選型
第一節項目主要技術工藝
第二節設備選型
第四章項目節能分析
第一節用能標準與節能規范
第二節項目能耗狀況與能耗指標分析
第三節項目節能措施與節能效果
第五章項目建設環境與生態影響
第一節環境和生態現狀
第二節生態環境影響分析
第三節環境保護措施
第六章項目經濟影響
第一節經濟費用分析
第二節區域經濟影響分析
第七章社會影響分析
第一節社會影響分析
第二節社會適應性分析
第八章項目風險分析
第一節主要風險識別
第二節風險應對方案
第九章主要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主要結論
第二節建議
以上關于向政府申請項目立項申請報告大概內容,僅供閱讀參考。項目立項申請報告代編制服務,咨詢熱線400-600-8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