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規范和引導我國境外投資健康持續發展,我國對于企業辦理境外投資備案做出了一系列相關規定,對于備案辦理辦法、流程等都有具體明確的規定,關于境內投資主體辦理境外投資備案,您一定要了解以下內容。
關于境內投資主體辦理境外投資備案,核準還是備案?
對于不同類型的項目,關于境內投資主體辦理境外投資備案,有核準制和備案制兩種,根據《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1號)規定,投資主體直接或通過其控制的境外企業開展的敏感類項目,要實行核準制,其他項目則實行備案制。
關于境內投資主體辦理境外投資備案
敏感類項目包括: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的項目和涉及敏感行業的項目。
具體包括:
1、與我國未建交的國家和地區;
2、發生戰爭、內亂的國家和地區;
3、根據我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等,需要限制企業對其投資的國家和地區;
4、武器裝備的研制生產維修;
5、跨境水資源開發利用;
6、新聞傳媒;
關于境內投資主體辦理境外投資備案,備案具體流程:
一、向發改部門報送項目信息,向外匯部門申請項目前期費用匯出;
二、交易方之間簽署框架協議、投資協議、收購協議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三、向地方發改委申請備案;
四、向地方商務部門申請備案;
五、在地方外管部門進行外匯登記。
以上就是關于境內投資主體辦理境外投資備案,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還有更多關于境內投資主體辦理境外投資備案需要提交的材料、材料模版、有關部門審批要點等資料已為您準備好,如您需要,歡迎來電咨詢400-600-8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