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建議書和立項報告是投資者在發展建設項目時會使用到的書面材料。在籌建項目時,很多企業不清楚項目建議書和立項報告的區別,下面是尚普華泰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項目建議書和立項報告的區別,希望有所幫助。
項目建設
一、適用程序不同
項目建議書是通過審批程序進行項目建設的報告,是政府選擇和投資某一項目的主要依據。立項報告就是項目申請報告,是通過核準程序進行項目建設的報告,是企業為了獲取政府部門對于擬將建設項目的行政許可的主要材料。
二、適用內容不同
項目建議書由于要獲得政府投資,需要對擬建設項目進行全方位的論證報告,以便于項目順利地通過政府審批。立項報告不需要政府給予資金,因此只需要從社會效益方面進行項目核準即可。
三、適用范圍不同
項目建議書和立項報告適用范圍區別在于,前者是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后者是企業不需要使用政府資金投資建設的項目。
四、最終目的不同
項目建議書是審批制的第一環節,提交審核的目的是為了進入接下來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設計環節。立項報告是為了回應政府部門對于擬建項目涉及的公共利益問題,以便更加快速順利地完成相關部門的行政許可。
項目建議書和立項報告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上四個方面。如果您對項目建議書和立項報告還存有疑慮,歡迎致電尚普華泰400-600-8056,我們將為您提供專業權威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