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并購即企業之間的兼并與收購等商業行為,由企業并購雙方的代表法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通過一定的經濟方式來獲得被并購產業的法人產權。企業并購的模式有哪些?
企業并購的模式
企業并購的模式主要包括公司之間的合并,對被并購方進行資產的收購,和對被并購方企業進行股權收購這三種形式。如果公司采用合并的方式完成了對另一個企業的并購,還另分為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這兩種方式。例如一個公司通過吸收其他企業,則被吸收的企業不復存在,將被解散;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通過合并建立了新的企業則為新設合并,參與合并的任何一方都將解散。
關于股權收購方式即公司企業的代表法人,通過有償轉移其擁有的公司股份,從而達到并購的公司可以實現買殼上市。一般來說,采用公司企業代表法人進行股標購或者簽署法人的股份協議進行轉讓。還有一種將并購的股份通過流通的方式,進行并購流通股。實現的方式通常在深滬證券的二級市場上進行交易,通過提高并購者買賣的控股比例,從而實現上市。還有一種混合模式,指在進行買殼上市的過程中,綜合運用兩種模式。
以上三種不同的企業并購模式,公司法人進行協議轉讓股權的方式有較明顯的優勢。,與二級市場的并購相對應。在我國現行的法規條件下,這種方式的并購對象樣本較大且成本比較低,因此,并購效果較好,并購活動的完成也比較迅速,成功率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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