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專項債的資金使用受到嚴格的監管與限定,保障資金能夠精準投向公益性和必要性的項目,有效遏制資金的濫用現象。以下是地方專項債的資金用途條款:
地方專項債
一、嚴禁投入非公益性項目領域:
1、嚴禁將專項債資金用于商業化產業項目,確保資金始終服務于公共利益。
2、專項債收益的公益性項目提供融資支持。
二、禁止個人消費及非項目相關商業活動:
專項債資金嚴禁用于個人消費或任何與項目無關的商業活動。
三、嚴禁用于日常運營性支出:
資金不得用于工資發放、單位運行經費、養老金支付、利息償付及稅款繳納等日常運營性支出,維護資金使用的嚴肅性和規范性。
四、特定類型項目的限制使用:
1、除租賃住房建設外,專項債資金不得用于土地儲備項目。
2、不安排用于房地產項目,但針對在建收尾的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
3、不直接用于單純的產業生產、經營項目,但對于與產業發展緊密相關的特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五、嚴禁投入形象工程與政績工程:
嚴禁將專項債資金用于建設樓堂館所、形象工程及不必要的亮化美化工程,避免資源浪費和社會負面影響。
六、禁止置換存量債務:
專項債資金必須做到??顚S?,嚴禁用于置換存量債務。
六、嚴格遵守發行信息公開文件的約定:
專項債券一經發行,必須嚴格按照發行信息公開文件所約定的項目用途使用資金。
尚普華泰提醒,地方專項債的資金用途受到多層監管與限定,確保資金能夠高效、精準地服務于公共利益和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