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都是項目前期的重要階段,兩者更是密不可分,相輔相成,那么很多客戶不了解,項目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順序。小編結合我國現行政策規定以及實際業務經驗,為大家解答項目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順序。項目是先立項還是可研報告?
項目是先立項還是可研報告?在項目建設前期,需首先編制項目立項報告,立項報告順利通過審批后,再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并出具可研報告。兩類報告在形式和內容上相通,但可研報告的編制內容會更加全面和深入。
第一章
項目概況
第二章
項目建設背景及必要性分析
第三章
項目產品市場分析
第四章
項目產品方案和建設規模
第五章
項目工藝技術和設備方案
第六章
總圖運輸及公用輔助工程
第七章
項目選址及建設條件
第八章
環境保護
第九章
能源節約方案設計
第十章
職業安全與衛生及消防設施方案
第十一章
企業組織機構和勞動定員
第十二章
項目實施進度與招投標
第十三章
項目總投資與資金籌措
第十四章
項目經濟效益分析
第十五章
建設項目風險分析及控制措施
第十六章
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結論及建議
項目是先立項還是可研報告?先立項、后可研。立項是在可研報告編寫之后,只有證明了項目是可行的,發改委才會審核同意項目的實施。尚普華泰提供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服務,咨詢電話400-600-8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