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都是項目前期的重要階段,兩者更是密不可分,相輔相成,那么很多客戶不了解,項目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順序。小編結合我國現行政策規定以及實際業務經驗,為大家解答項目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順序:
項目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順序是立項后可研,在實際業務辦理中,需首先編制項目立項報告,立項報告順利通過審批后,再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并出具可研報告。兩類報告在形式和內容上相通,但可研報告的編制內容會更加全面和深入。
了解完項目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順序,下面再為大家介紹尚普華泰的專業項目立項報告和可研報告代辦服務,我們的具體業務服務流程如下:
步驟一:初步溝通:雙方初步電話溝通,了解項目基本情況;
步驟二:實地考察;
步驟三:簽訂協議;
步驟四:報告編制:尚普華泰將成立項目工作組,完成調查研究、收集資料、核查整理等工作,高效率完成初稿,提交客戶后做出進一步調整或修改;
步驟五:提交報告終稿、通過審批。
如果您對項目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還有疑問,或想要詳細了解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內容,歡迎訪問尚普華泰官網,或直接來電詳詢。咨詢熱線400-600-8056。